大连山东商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商会的名称为:大连山东商会,英文译名: Dalian Shandong Chamber of Commerce(缩写DSCC)
第二条 本商会性质:是由山东籍在大连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依法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商会宗旨:大连山东商会一切活动以国家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准绳,以诚实守信为经商准则,以加强联系、优势互补、繁荣经济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目的。密切联络山东籍人士,增进友谊,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为创业发展搞好服务,捕捉商机,拓展产业,扩大经营,促进发展。本商会将充分发挥各会员之所长,利用各方社会资源,使本商会成为山东、大连两地经济发展、文化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大连市民政局,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大连市异地商会委员会。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党建领导机关、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大连山东商会办公地点设于:大连市西岗区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1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商会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和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会员要爱国、敬业、诚信、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塑造企业形象。
(二)充分发挥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会员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愿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使会员企业的发展受到当地政府政策支持。
(三)组织各种招商活动,促进大连与山东两地经贸合作与交流,积极为连、鲁两地经贸合作出谋划策,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穿针引线。
(四)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形式的联谊会、恳谈会、洽谈会、协商会,促进会员与当地企业的精诚合作和交流,促进会员与社会各界和睦相处,共同创造宽松、祥和、互利的投资经营环境。
(五)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商务信息;提供管理、经营、法律、审计、会计等咨询服务,为会员排忧解难,协调各种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六)开展业务培训,帮助会员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及现代经营管理知识,提高会员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七)开展会员联谊活动,交流经验,畅谈心得,表彰先进,为大连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八)积极发展会员,壮大会员队伍,提高商会的知名度,发挥商会的参政议政作用。
(九)加强与在连的其他地方商会和行业协会的联系,促进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鼓励组织会员参与光彩事业和其它各种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发现并宣传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商会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遵纪守法,爱国爱乡、不搞宗派;
(四)在本商会所在地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的单位;
(五)在本商会所在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六)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
2、经秘书处审查考核后报理事会批准;
3、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权对本商会所举行的各种活动提出批评与建议;
(三)获得本商会给予帮助或协助解决问题的权利;
(四)享有本会提供各种服务和活动的优先权;
(五)对本商会财务收支状况进行查询和监督;
(六)获得本商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
(七)本商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商会章程和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协助本商会开展会务工作和提供方便,接受本商会委托办理的有关事项,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
(四)不组织、不参加一切有损于政府和商会形象的活动;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下列处分: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商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每个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职责。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决定本会的发展方针及规划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通过理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报告及其重大事宜;
(八)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各单位会员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会员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职责。其决议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等额选举不低于50%,差额选举不低于33%);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
第十七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70%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临时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因故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会员或理事会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第十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人数不得超过会员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提名下届会长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特邀会员和名誉会员名单;
(七)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会监事须经会员大会从会员中选举产生,五人以上单数,不得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兼任。监事长一名,由监事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的职权是: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年度工作;
(二)选举产生监事长;
(三)监督会员大会、理事会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监事会签名确认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议程和表决的合法有效性。
(四)监事会成员在监事长的授权下列席理事会,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监督商会及其领导成员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在《章程》框架内开展工作。
(五)对商会成员违反本商会纪律,损害商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商会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商会所辖商会机构和机构成员以及会员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商会的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商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任期四年。会长、监事长、副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会长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会长应在会员中具有较高威信、在行业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具有较大影响,热心商会建设和发展,心胸坦荡,公正无私,具有宏观视野和大局观。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商会的全面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商会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商会工作的决策;
(五)代表本商会与其他社团开展活动;
(六)制定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本商会发展的方针,目标;
(七)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八)负责商会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活动经费的审批工作;
(十)负责组织完成商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条,本商会实行秘书长日常工作负责制,秘书长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起草商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协调各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准备会员大会召开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并交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处理其它的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有两名以上与本会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本会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下列事项属于重大活动:
(一)召开会员大会;
(二)召开理事会;
(三)举办大型研讨会、博览会;
(四)参与竞拍、投资或承接大型项目;
(五)出国、赴港澳台地区开展考察、交流等活动;
(六)与境外社会组织交往;
(七)接受境外捐赠或向境外捐赠;
(八)接受十万元以上捐款或向其它组织和个人捐款五万元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捐款十万元以上的;
(九)发生对异地商会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活动;
(十)其它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活动。
重大活动开展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重大活动的主要内容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开展上条所列第(五)、(六)、(七)项的活动,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将批准文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第三十六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七条 商会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八条 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的会员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九条 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条 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一条 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 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 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 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五条 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第四十六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第四十七条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四十八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十九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条 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五十一条 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二条 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三条 商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四条 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五条 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六条 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2023年 4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商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免责声明:
大连山东商会致力于为会员提供会员企业信息、技术信息均由企业自愿提供。协会不会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且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站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